栀子花坞

作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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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泰坦尼克号》刚流行起来的时候,我那一拨同龄人的英语刚入了个门,最流行的就是给自己起各式各样的英文名字。

有一次我和几个小朋友正在外面玩拔根(还是弹球。。)的时候,有个女小孩说,我打算改名字叫Rose。立刻有另外一个女小孩说,诶诶你怎么跟我学,我英文名就是Rose。然后第一个女小孩反应很快的还击,你这不也是跟电影里面学的么!第二个女小孩理直气壮:谁说的,我早就叫这个了,不信你问潘然!

她确实“早就叫这个了”,不过大概也就是两个小时前才告诉我的:要么她弄混了时间比如早起好了名字今天才跟我说,要么她确实也是看完电影才改的。反正,不管是前面的理由还是后面的,事实就在那里摆着,我要么睁着眼睛说瞎话,要么突然正义之神附身当面戳穿她。

小时候我没琢磨明白,长大了才恍然大悟:这东西他不就是,作伪证嘛!

从小到大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热衷于找我作伪证。证明他按时交作业的,证明他早上没迟到的,证明他打架时候不在案发现场的——你要是觉得这些都算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那我只能说你大概娶了媳妇忘了娘,小时候被老师们整过的旧伤疤刚好就忘了疼了吧?!然而作为一个“从小就杞人忧天、老谋深算的摩羯座”,我每次被迫作伪证前都很想说,你这个计划要想成功,大概还需要那么五六个其他人的帮助。

对于一个“从小就杞人忧天、老谋深算的摩羯座”来说,明知道一个计划不成功还要去执行它,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你们知道伐?知道伐!

反正后来,我是学会了那种看起来高深莫测的成年人的微笑。他确实按时交作业了?我点点头,然后高深莫测的笑一笑;他确实早上没迟到?我又点点头,高深莫测的笑一笑;他刚才就在你附近、没去打架?我点点头,当然我明白这个是不可以高深莫测的笑一笑的。——其实这方法有的时候穿帮,有的时候不穿帮:聪明老师往往也朝我会心的一笑不再追究,只有傻逼老师才会觉得莫名其妙再去找别人来问。

有一次中午正在一个邻居家吃饭,有个经常一起玩儿的小朋友突然带着两个不同家的家长过来,指着我说,潘然知道那本书是我早就买好了的。我登时愣住了:您要我作伪证也不提前告诉我一声,这也太看得起我的应急反应了。所以当时家长一怀疑、一询问,我就露馅儿了。丑恶的事情在后面,小朋友被揭穿以后大哭大闹,一边闹一边报复我:昨天潘然在你们的菜里加了一把盐!——好吧我承认我干过这种恶作剧,但是这跟你买没买书有嘛关系?有嘛关系啊!

由此一役,我从此非常厌恶别人说到我的时候没有提前征求我的同意,更厌恶蛮不讲理的翻人底牌。大到政界的翻云覆雨、学术圈的血雨腥风,小到,小到前天Mousa抄送我一封邮件,原文是发给老板和Tanya的,上面说:Ran’ll help me to conduct the assay including KDAlert and PCR… blablabla… 虽然我的确会去帮忙,但你就不能提前跟我说一声么。。。

怨念结束,祝您顺利毕业。

最后讲个别处看来的小故事,与上文毫不相干:据说马克·吐温出生时是双胞胎,兄弟两人长连他们的母亲也分辨不出来。 有一天洗澡时,其中一个不小心跌入浴缸淹死了,没有人知道淹死的究竟是双胞胎中的哪一个。 “最叫人伤心的就在这里。”马克·吐温说,“每个人都以为我是那个活下来的人,其实我不是。活下来的是我弟弟。那个淹死的人是我。”

以上。

 

Written by PanRan

April 12, 2012 at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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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rcus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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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阿姨级别的朋友,供职于一家稳定的国营单位,结了婚,有一幼女。总之看上去像是个典型并正常的家庭,想必接下去也会是一帆风顺并平静的人生。但她突然有一日向丈夫提出:我要出国。

这个大概是发生在15年前的事情。

丈夫抵死不从,大约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你折腾什么,都三十多岁的人了。更何况,还是自费读博。双方,及双方的家长会晤无果后,丈夫觉得这日子没法儿过了,一定要出国?那就一定要离婚。我猜这是所谓的“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杀手锏,使出来就是要对方不敢接招才是目的。但结果相信你也猜到了,这个朋友当机立断的离婚了。

然后她怀揣着大约一两百美金,奔着万恶的资本主义帝国一骑绝尘去了。

这种为了一个人的梦想,牺牲了周围一家人的故事,每次听每次都令我觉得牛逼闪闪,佩服不已。生命对于他们,才是一团火,为了追求其光和热,冒险只是其中必经的一个阶段。

然后我今天看了这个片子:http://movie.douban.com/subject/3578925/。我家买了个动物园。

就说到这么一个circus plan。非要直译的话是说马戏团计划。但其实是个代称,指的是那些游离于生活之外的冒险和伟大的梦想。这种circus plan比我上文说的阿姨朋友还厉害,因为此plan是完全脱节于现实的,也就是说,这个plan一经想起便可不限年龄的用于终生。比如飞屋环游记里的老爷爷,七老八十还能去委内瑞拉兜一圈,且不论路上还妙趣丛生的遇上了多少个有趣的人儿。

生活在马戏团之中,不比生活在股票与华厦之间更令人勇往直前?

我还知道这么个人物。他原本学的是MBA,但更为大家所耳熟能详的是,他和他的老婆为了暂时摆脱朝九晚五的生活,用了一年时间横穿欧亚大陆,旅行、拍照,然后出了一本书,叫Lonely Planet。于是书卖了,他们一直生活在路上。

但是其实,生命始终是一种伟大的冒险,我只是惯常的羡慕自己所没有的。美好的事情有很多,关键在于是不是有勇气放弃现在拥有的,去承担下心向往之的。

向生活中每一位伟大的冒险家致敬。

最后说说电影,片子软伤硬伤都有,但是你知道,当你看到风吹过树林,树枝在风中浪潮一样舒展;清晨动物低声的交谈、喝水;第一缕阳光穿过枯木照在水草肥美的大地上;还有连绵的山丘、平地上的瞭望塔、瞭望塔下的草原和动物——你还会想到什么呢?况且,有美景如此,谈文学艺术岂不俗了?

以上。

Written by PanRan

April 7, 2012 at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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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自微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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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谁:

见信佳。

好久不提笔,一提笔就写忘字。但是你的地址我是从来没有忘记过的,你第一次说给我听,我就背了下来。这件事一直很奇怪,我人笨,所有要背的课文公式,我总要比别人多用一倍的时间,可与你相关的所有事,我总是一次就能记住。比如在那个没有手机年代,我一直牢牢的记得你家的电话号码,那串八位的数字,我简直每天要在心里默念很多遍,即便是在睡梦中,都不会出错。

可是我从来也没敢给你家打过电话。

信倒是写过无数封。从十五岁的那个夏天忐忑的写出第一封,到现在,整整十年。

这十年里我到底写出过多少封信?我又为什么会写出第一封?如果你留存过我的信,那么请告诉我,这十年来,从粘着六角邮票开始的本埠信笺,到后来十块一封的国际邮政,加在一起,或许有一百封?两百封?还是三五百?在过去那个没有电脑的年代,写信这种事情仿佛是下棋,落子无悔,写出来便要寄出去,哪里会有备份这种东西留待后日观瞻。

你或许不知道,十年前我最难熬的日子是各种假期。没有网络,没有手机,一旦放假我便与你相隔了无数个千里。思念如鸩酒,如无数只蚂蚁咬噬我的皮肤和骨。于是过了高一第一个寒假,我就不经意的问起你们班与我要好的那个女同学,“嗳,那个谁家的地址你有没有?要统计咱们两个班的优秀学生,寄奖状!”

大概我今生最拙劣的借口便是如此了。或许你在一开始便识破了我的诡计,所以当我的好朋友飞快跑过去拍拍正在擦黑板的你的肩,复述我的话时,你似笑非笑的走到班门口,“是你要我的地址?”

“嗯。”

“北京市海淀区圈圈路叉叉小区框框门,邮编是123456,要不要纸笔?”

“我记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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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所有的信对于你来说都是面容模糊的。但是对于我来说,有的是阶梯教室空无一人的午后,风吹着窗帘,温柔安静的好像停止在时间之外;有的是无聊枯燥的数理化课上,老师在前排黑板不知道声嘶力竭的重复着什么,窗外的玉兰静静的开满一树,又悄悄的落下;有的是雨天,我跟你说我今天一路踩着水到教室,鞋子好像变成了潜水艇,底下都是小鱼在吐泡泡;有的是晴天,春日游,杏花插满头。

我也曾在黄昏时分,坐在王府井那个小教堂前面的广场里给你写信,身后是那个有名却破旧的教堂,周围是滑板少年们,刷刷的摩擦着路面。我写着写着,天就暗了,在几乎快要看不清的那一刻,路灯哗的全部亮起来。

至于高中时代的那些个长长久久过不完的夏天,我经常骑着车子跑去邮局,站在偏厅,一写就是一下午,以至于我寄出的所有的信件,都像是邮局嘈杂的人声,斑斓过时的大理石地板,和冰凉光滑的玻璃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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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我写电邮吧,”有一次在大学里碰见你和你女朋友,你这样跟我说。

唉,电邮。信件对我们这种写字的人的重要性,你大概是永远不会懂的。就好像当年我告诉你我要学文,你一样不懂,“文科有什么好学的?背背就可以了。” 也许是吧。其实我也一直不懂你的世界,不明白为什么高中时候别的男生每次上完体育课衣服总是黑了几个色号,而你的却永远干干净净飘着洗衣粉的香味。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全校讲话时候别人都紧张的发抖,紧紧盯着演讲稿,而你就能落落大方的站在主席台上,流利的讲完那一刻钟。我还不明白为什么你那么聪明,学什么都快,可偏偏到作文上就是一窍不通。

“不如你教我写作文吧。” 可能是你无心的一句玩笑话,我却记住了。我还记住了你送语文卷子来时无奈的微笑,明亮的眼睛。我认真的准备了,但是你也没有再提。

然而所幸我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虽然是不同专业,但是偶尔我也可以去蹭你们的课,带一个巨大的本子,趴在桌子上写写画画。你问过我好多次,写的是什么,我答,小说。没有告诉你的是,每次和你在一起我都会产生出无数的新想法,在本子上匆匆记下思维的只言片语,回到寝室便晨昏颠倒的将之录入电脑,充盈,完善,寄出去换零用或者换知己。

偶尔你也会来我们的课上偷懒,跟台上年轻的老师耍贫嘴,跟年长的老师状若认真的讨论问题,下课时候顺带嘲笑我一番,“这就是你们每天学的课?这种课期末我不用复习就能拿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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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毕业,你告诉我,我们其实可以聊QQ。你说你有时候也会去买我的书,“还是很有趣的。” 然后你与你那同样成绩优异的女朋友带着丰厚的奖学金远渡重洋,去读研,生活,工作,然后分手。

在你不在的日子里,我一个人跑到土耳其去躲懒。你不知道,我如今生活的城市,和旧年的北京是多么的相像。四季分明,树影婆娑,有春日微醺的傍晚,也有早秋一叶下的清晨。夏日每天早上,日出前空气都清凉的要命,汁液丰沛的树木好像把它的绿色晕了出来,所有的景物人都罩了一层淡青;到了冬天,又呼出一口气都能吹出一团白雾,随时随地都是光秃秃的一片,好像从古至今从来不曾辉煌地荒废了几千年。

你离开后,我反而一身轻松,不需要用力,就不会患得患失。我一个人的时候,经常背着包搭着火车到处乱跑,我开始明白,时间是二维的,既没有原点,也没有终点。我在这段直线上只是区区的一个点。光阴于我,有所始便有所终。而在这始终之间,失去并不算是最严重的事情。

更何况一日的天光本就不漫长。

========page 4=========

“在永不熄灭的燃烧中,有永不消失的快乐。”

先这样吧。

祝好,

微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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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抄袭。

Written by PanRan

March 7, 2012 at 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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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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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问起,已忘记。】

以前我家住在北四环的时候,我的钢琴老师住在黄庄。

我家那个时候是一片大农村,不像现在盖起了鸟巢水立方和免费冰场,那时候我家附近只有一个部队家属院,和中科院的五个小区,出了最东边的三区,就是一片绿油油的农田。想去见识现代化一点儿、更像北京一点儿的,最近也得去亚运村。去亚运村的方法有两种,一个是可以走十分钟去大屯路上乘328:家门口唯一的一辆公交车,半小时来一次,如果不幸错过了上一班,你还可以选择方法二:穿过农田走过去,大概也是半小时。

——当年知识分子果真应得起“穷”这个字儿,中科院家属区选在农田中不知是看中了这片地便宜,还是意图教育其员工“想要富,先走路”,反正当年外流的“科学工人”不少,因为连周围的农民伯伯收入都更上一层楼。

话说回来就是当年我钢琴老师住在遥远的中关村,每次去上钢琴课,就要坐那唯一一趟公交车再转车,前前后后半天就过去了。我钢琴老师是个年至中年但看上去很干净且年轻的女人,年轻的时候在美国念了个博士,因为据说当年国内在音乐方向没有博士学位,拿了绿卡,生了个中文讲不利索的儿子,但不妨碍他跟着其中文讲的巨溜的父亲搞科研。

老师顶着个博士的头衔,每周末还得辛辛苦苦捞十几个学生的外快,虽然性格经美风熏陶很开朗,但也隔三差五的把学生骂的泪眼婆娑。她这十几个学生,是老死不相往来的,大约在每三年一次的汇报演出上会打个照面,然而到那天,镁光灯太强,每人心里又过于紧张,见过跟没见原是没有分别的。

我唯有印象的也就是在我前面学琴的那个眼镜哥和我后面的眼镜弟。就饶是只有这两人,我也能分个亲疏:我极其讨厌我前面的眼镜哥,因为他弹得比我好,据说成绩也好,又一脸傲慢。他在我前面学琴的那一段时间,我每次弹第一首曲子时都被骂个狗血淋头。还是后面的眼镜弟较优,每次我弹完出来,都能看见他坐在沙发上静候,一脸紧张欲滴的样子,就忍不住心里哈的一声,宛如终于遇上同类一样亲切。

终于有一次我来上课的时候碰见他刚学完正要出门,和老师站在门口说话,门口的鞋柜上扔了两本池莉的小说,我忍不住打招呼,老师你也看池莉的小说?老师有点儿不好意思的答,嗯我挺喜欢看她写的。眼镜哥瞟瞟书,一脸茫然的看了我一眼,我顿时情绪大好:原来你也有不知道的东西!书呆子!

其实印象中最深刻的一次琴课是一天中午。我弹着弹着老师悄悄出去了一趟,又悄悄回来,坐在我身后开始吃东西。应该是学生太多,一直没来得及吃饭,我闻着香味判断了很久,觉得是一碗康师傅海鲜味道的泡面,但始终也没敢回头看,背对着老师一应一答,直到她吃完把东西带出去,我才松了一口气。

我家附近的奥运工程没有动土之前,我房间窗户正对着的是一片荒地。

荒地不大,就现在风林绿洲几栋房产占领的那一小片。没有风林绿洲之前,荒地里有一个小水塘,一棵巨大的树,还有几个土堆。那时候我是初中大约,每天早上都有一个男人去树下吊嗓子,起得比我早。我心情好的时候开着窗户睡,早上躺在床上能听他吊完基本功。他心情好的时候吊完基本功,还再唱一段儿什么曲儿。

我个人觉得他应该也是中科院的科学工人,年纪三十多。在那个“科学工人几乎都戴酒瓶底眼镜”的年代,有这么一个类文艺青年,其实我还是蛮好奇的。我问过我妈一两次,然而,青春期是个“觉得异性唱歌好听也是早恋前兆”的年纪,更何况我妈也拉不下脸去找人八卦这些有的没的。

后来他晚上也去树底下唱曲儿,大概是每天晚上八点钟左右。曲的内容也不分南北的什么都唱,我也就估摸着是个半路的票友。那个时候,民风真好。虽然北四环外算是郊区,住的人不多,但是半壁楼就算有个百分之六十的入住率,也每天有几十户的人家一起陪着我听他的曲儿,竟然也从来没人抱怨。不像现在,麻烦别人个事儿什么都好说,被别人麻烦个事儿是一千万个不情愿,要是家里再有个考生,就名正言顺的有个理由上去勒令停工停噪音停扰民。

反正,当年他的基本功几乎是跟着我晨昏定省,考过期末,当然也度过了许多个春末微醺的傍晚,和早秋一叶下的清晨。那副景象几乎是印象深刻的:清早拉开窗帘就是大树,水塘,人是看不到的,或许在树的另外一边,太阳常常升的不是那么高,所以那棵巨大的树,也就带着些许清凉的味道。

然而后来中科院穷的愈发可以了,把那片荒地就卖给风林绿洲,准备开发建房子。那个时候全民皆没有环保的意识,树长了几千年,说砍也就砍,即便不怕它是修了道将来变成小妖精害自己全家,也毫不忌惮操刀一个年龄长自己数百倍生命的死活。

说要砍树那几日,戏人还带了几个朋友联名抗议,在小区后面荒地前面拉了横幅,写了长信。

当然了,再多的人签名也阻挡不了人类要求进步的决心。到了砍树头一夜,他在树下唱到几乎十二点。那个时候年纪小,听不懂他唱的曲子与感情,我只是单纯的为巨树伤心,又不敢让家里其他人知道,早早写完作业关了灯,躺在床上一边哭一边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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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知记忆虽好,但忘记更佳。先到这儿吧。

以上。

Written by PanRan

February 5, 2012 at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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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半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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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没看过武侠,连改编的电视剧也没看过,未免是一件憾事。前一段发狠说要看金庸,零零散散的下了一整套三联版的。然而,那每本几千页的工作量,真不是你想追,想追就能追回来的。

所以说,看书要趁小。大概是,若等到长大了才发现读书的乐趣,快乐也总要夹杂着追书的辛苦。

言归正传的话是我正文略翻了几页,就,惭愧的把所有的前言和后记都看完了。在倚天屠龙记里面,金庸写了这么一段话:“张三丰见到张翠山自刎时的悲痛,谢逊听到张无忌死讯时的伤心,书中写得太也肤浅了,真实人生中不是这样的。因为那时候我还不明白。

我立刻就去咨询了一下,原来在这份后记提笔之前,金庸的长子自杀了。当年金庸年轻,变心,欲离婚,其长子死谏。金庸以为是孩子的把戏,不以为然。然而后来他的长子真的自杀了。于是他也就终于明白了,明白了那种无法言说的伤痛。

虽然我只是偶尔写写博客,但我至少也明白,真正的伤痛,从来都不能下笔,无以言表。不知金庸先生究竟是从未想写出这件事,还是试图落笔许多回,然而写了改,改了写,最终只能一句最轻的“那时候我还不明白”带过。

前一段在校内上看人分享人生十大最痛苦的事,其中诸如“突如其来的孤独”,“永远得不到的爱”等等。我一直认为,人生最痛苦的,是死别。永远是死别,也只能是死别。死别能够带走你的半颗心,余下的那半尚可独自撑起你的生活,让你不能死,却也不能生,日日夜夜在完整的外表下独自滴血。

顺序排在其后的尚可算: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然而比起死别这一苦,这余下的,也只能算是遗憾一种。

当然金庸先生带着一颗不完整的心,最终也像常人一般继续生活、写作,偶尔还辛辣的讽刺一下别人。这痛,即使是盐,他也咬着牙硬挺了过去。

每个人的生活仿佛都有那么许多的不如意。经常和人讨论为什么会有人想到轻生,自然,我不能理解所有人的苦,但就自己而言,莫过于:生活于我,有巨大的失望。这失望,大到一定程度,想来生的意义,就不再那么重要。有一句话是说,不要批评任何人,直至你穿上他的鞋子走上一公里。今日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们没有穿上那双不合脚的鞋子。

我从初一开始养过一只猫,到高一又抱来一只在菜场待宰的猫和它作伴。两猫其乐融融也好景不长,总之,后来是分离了。刚开头我十分爱忘事,每次回家站在门口找钥匙的时候还会惯性的一边开门,一边对着门那边抱怨:今天怎么不来门口喵喵的接我?——当然是每次话出口,才想起来对面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后来是慢慢习惯了。可直到如今,我每次不小心坐在任何鼓起来的被子毯子上,还会立刻跳起来——生怕毯子下面是蜷成一团正在睡觉的它们。

其实,与伤痛如影随形的带着半颗心生活,是不是对人生存能力的一种要求?人的适应性那么强,只要活下去,总有一天会得习惯任何不适。李商隐有一句说的是,“深知身在情常在”。虽然我对李商隐实在喜欢不起来,但至少也欣赏他中庸的聪慧。

生活时常予我们欠缺感,又有几人觉得自己的快乐十分完整?

如果你有,请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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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是2011年末写了一大半的,后来忙来忙去的一直躺在草稿箱里到今天。感觉变了,只好删去一大半,补了几段好算结尾,就将就着成了新年第一篇——我可不希望今年写出来都这么老气横秋啊!>.<

顺带提一下过时的New Year’s Resolution:

绝对不先开口讽刺第一句!!!!

顺带总结一下2011:

今年花胜去年红,天容海色本澄清。

以上。

Written by PanRan

January 1, 2012 at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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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严禁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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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再不发估计又要恒久的躺在草稿箱里了。

以前最喜欢的体育运动就是跑步。

一则是因为跑步不要求技巧,不需要培训,只要穿上鞋,想跑就能跑。这种好处平时不觉得,但却尤其适合我这种懒散惯了的人。那种类似于略需技巧的球类运动,每次我心痒难耐央人教的时候,是真的想学。可是略一入门,又对花时间磨炼技巧这种事情相当不耐烦。到了下次兴之所至想玩儿一会儿的时候,五百年前学的那一点儿东西早就忘完了。我觉得大概我非得有一个运动员的密友,才能在有生之年略会一两样游戏。

二则是因为跑步的时候身体在运作,头脑是空的,想什么都可以,名正言顺的发呆又不必被问东问西。

这个世界经常稀缺一些东西,唯独繁文缛节是一样也不少。

另外一件我略微喜爱的运动是游泳,大体上,理由同上吧!然而我经常仗着自己肺活量大,漂在水中不换气,最终结果就是每次游完泳都觉得头痛,后来就不爱去了。

其实我觉得我也会喜爱潜水,因为,理由同上吧!但是每年有效时间太短了,所以也不能算得上正常运动吧。

想起来这些,是因为前几天晚上刚看完一本长跑运动员的小说集。文如其人,不骄不躁,把冷静的耐力贯穿到底。然而煮鹤焚琴的写了一堆都市故事,可惜了一把好笔。

假期除了正经的休息放松以外,唯一做的事情可能就是读了几本书。每到开学将至的时候,我都有一种假期焦虑综合症——好像非要在这个假期里做些有意义的什么,才不算是虚度时光。然而,冬天这么冷,每段冬假都好像假期这个名词下的一段鸡肋,如果不是非要休不可,我就分外想把它攒到夏天再过。

生命中总充斥着各种鸡肋啊!

鸡肋的人,鸡肋的事,鸡肋的感情。比方说,我们实验室有一把multichannel的枪,量程是30 – 300,但是恒久不能配到合适的枪头,只能迁就着用200的。于是多出来那100,看起来平白比别人鸡肋了许多。

晚上去朋友家吃饭,风卷残云后,照例玩儿起了一个通俗的游戏,虽然都是新手,配合也不见得有多默契,然而,我就恍然大悟,原来游戏本身是应该这样玩儿的!没有人秀聪明原来可以让游戏变成这么轻松的一件事儿!

不秀聪明的游戏才是真正的游戏,就好像不秀政治观的网络才是它本来应该的样子。争抢着在自己擅长的方面向众人炫耀尚可被称作一件可耻的事情;在自己不擅长的方面炫耀,就更像是笑柄。迪伦马特之所以是二十世纪德语文学大师,其优异之处就在于不阐述,不表白,不炫耀。

炫耀,在过去的时代里难道不是一个贬义词?洋洋自得,难道不是形容一个人的内心活动的成语?社交网络里形形色色与时俱进的人,总能让我大开眼界然后目瞪口呆。相形之下,这个纵欲的社会,不免显得更加可爱。

夫子说:巧言令色鲜矣仁。虽然我常常怀疑可能是因为在众多能言士中他因为自己嘴拙吃过亏,但我渐渐的耳濡目染,也变得不大喜欢太会说话的男人。比如我曾经倾慕过的一个笨嘴拙舌的人,后来变成了一个伶牙俐齿甜言蜜语的人。虽然遗憾,不免庆幸还好我曾经也见过他最好的时光。

最后照例说几句题外话,前两天和一只女朋友聊起来感情问题(永恒的感情问题!),觉得感情果然是年轻人才算是“谈”出来的。等过了24,25,好死不死的都该成精了,不仅有些话再也说不出口,连记忆都走了模样。有时候思念深到骨子里,也还是沉默。年纪一大,总觉得爱里除了爱,还有自尊和别的什么。—— 有同感咩?

我是指假期焦虑综合症。

以上。

Written by PanRan

December 30, 2011 at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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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成为的与只能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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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考完了本学期最后一门考试之后,过得又累又奢靡。

考完的当天上午,Vivian还很关心的问我,今天你们还喝完酒来我家楼下么?我很尴尬的回答,哪儿能每次考完试都喝酒呢!再说现在也太冷了!实则心里想的是,人果然只要干过一次蠢事大家就永远记住了。——上一次考完试,我们一群人在办公室喝酒聊天后,故意带着仅存的醉意跑到Vivian楼下大喊,安红,额爱你!安红,额爱你!!然后还有一个真正的醉鬼带着一个正妹和我们搭讪来着。

由此可见,一个人的酒品好比人品好更重要。

结果晚上还是喝的不醒人事。然而聊天还是很愉快的,同时我也发现自己看自己和别人看自己不仅是有差距的,而且差距还,挺大的。

我记得我小时候还是对自己挺狠心的人。比如说,我小时候读红楼,读到第二十回就读不下去了,但因为听说这本书是本牛书,还是强迫自己看完了。看完了没觉得好看,就又强迫自己从头到尾读了两遍。再比如说,我小时候练钢琴,到了那种“兴趣已逝,技术未至”的阶段,每天还能动也不动的在琴凳前面钉住两三个小时,一边重复一边绝望,不过进步也很缓慢就是了。

所以小时候大凡这种枯燥的,无聊的,望不到尽头的劳动,我几乎都以超人的毅力逼迫自己坚持下来了。

等到长大了,反而懒散起来。比如说,07年有一次和一个政治控讨论了一些时事,像我这种连部长和司长哪个更大都要参考哈利波特的人,说好听的是讨论,实际上就是一个被教育,批判,到鄙视的过程。于是,我就发誓一定要搞清楚所有的事情。然而到08年我搞清楚了大部分事情及内幕以后,突然认识到,这压根是一个吃力不要脸的过程。因为首先,我对政治不感兴趣;其次,我对政治不感兴趣;最后,我对政治不感兴趣。于是到11年的今天,我又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政治白痴

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最具代表性的就像打牌,从大一军训学到现在,每次学每次忘,后来也就懒得学了。

归根结底,是因为小时候总有“未来”这么一个看似五光十色的庞大虚幻在支撑着,然而到了真正接触到这个肥皂泡的时候,发现里面也不过是同样的一片空白。而想成为的那种人和只能是的那种人,恰好是这个泡泡的表层和内里。

比如我也想是一个会说话的人,但我这人,冷淡,爱好全是类似于看书这种宅之又宅的业余级节目,由于恋爱谈得过早,几乎没有跟女性闺蜜单独相处的经验。类似于“会说话”这么一个重大的课题,从来没有锻炼过,又怎么可能成功呢?

在我认识到自己浅淡的本性之后,觉得如果在所有方面都保持一致未必也不是一件好事儿。比如爱情,我就很想在其中保持自己一惯的冷漠。但实际上,一场爱情三天就能把我灼烧到不眠不休身体消瘦双眼发亮,然而,幸好这种东西是不常来的。

师太说过,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没有其他人会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我觉得甚至可以更缩小一些范围,只有自己明白在自己身上发生了一些什么,这个时候,另外那个人是和所有人一样遥远的。

这个世界太坏了。在美妙的东西降临的时候,总要伴随着炽烈的伤痛。甚至伤痛都不足够,非要加上全部的力量,和所有极端的手段。然而除此之外,似乎又别无其它更可爱的东西存在。

就如同生活之美,就美在琐碎,公园里吃棉花糖的孩子,傍晚菜市场的喧嚣,夜里年轻人的酒局,姑娘的笑声,小伙儿的情话,妈妈骑车带着的儿子,爸爸们坐在一起侃大山,挤得要命的公交车,炽烈阳光下的操场和篮球,发呆,走路,说笑。爱情之美,就美在无法弥合的伤与痛,并让人生质粒饱满,落地有声。——除此以外,我不认为其它感情可以称得上爱情,或可与爱情媲美。

扯远了。谈感情不要紧,谈到爱情总让人精疲力尽。

说到底,想成为的和只能是的两种人之间,距离大的就像唐敖和唐敏,镜花缘里两兄弟,你知道的,嗯哼?

以上。


Written by PanRan

December 13, 2011 at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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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材, 审美, 以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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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Mingmey写了篇室友的趣事,虽然有趣的事情写了很多,但在我低俗的只看到了“圈圈钩钩胸太小圈圈钩钩胸太小圈圈钩钩胸太小”——因为自己也经常为此类问题而烦恼。

其实在我四年前的印象中,Mingmey身材还是,挺好的:个子比我高,还是小骨架型的,不是骨感,倒也不多肉。总之,是恰恰好的类型。后来看喜宝的时候,里面描写勖存姿以前女人的一段话,“她那灰绿色的眼睛里闪着媚态。她是一个美女,虽然憔悴了,看得出以前的盛姿,骨架子小,身上多肉的洋妞是很少的”——我觉得拿来就刚刚好。

另外一个活生生的好身材的例子是我表姐。个子高,皮肤白,胸大,屁股翘,很瘦。这五件事看起来都不是很起眼,但是集合到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就,时时刻刻给人一种惊艳到不真实的感觉。我记得好久不见有一次网上聊天,交换近照,看到她一张照片,简直好像电影里走出来的。

对比之下,我就只有瘦这一条优点。关键在于,我个子也并不高,所以一旦长胖了,后果也是毁灭性的。所以对于大胸这件事,因为可望不可即,也就不那么垂涎欲滴。大四的时候我吃胖了一次,平均体重从此长了一千克,虽然内衣大了一个尺码,但是那一千克也永恒的停留在了我的腰上、大腿上。最近每天深夜十二点学习完毕吃加餐,内衣自然是更新换代了,可是上次去Flo家斗胆称了一下体重,就,又泪流满面了。

说到我觉得属于“好看”类型的美女,上次总结了一遍,发现竟然还都是那种细胳膊细腿儿伶仃的小女生。大概是由于青春期对我影响重大,时不时的总会有一些黑社会习气流露出来,说起来审美,就分外喜欢那种,看上去瘦的像是仍然在发育的,但很酷很聪明的类型。

很酷很聪明的杰出代表人物是灰原哀,《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面的Mathilda,至于Lolita——我觉着她更像黄蓉,狡黠有余,聪明不足;况且又不是那么的酷——但,还可以勉强入围。不过这两个还真都是小孩子,成年以后仍然具有这几种特点的,我一时倒想不出。谁想出了请私信我。

因为尺度问题,这篇就不更新在人人上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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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烟:

经过同学们的踊跃提醒,据悉Jane Birkin是个一直带着十四五岁气息活到老的姑娘。是不是聪明到足够酷还不清楚。

Written by PanRan

November 23, 2011 at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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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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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月忙得好像被掰成了两个月。但是忙过去也就不说了,因为十一月也未见得是个轻松的月份,昨天晚上特地早早回家睡个美觉。

每次说到睡觉,我就都要想起来,以前有一段神经衰弱,晚上睡不着,乱七八糟不知道想什么一直想到天亮,早上起来于是就累得贼死。提起这个好像没什么意义,不过因为经历过,所以知道:睡不着并非因为不够累,精神出现问题也并非因为不够穷——哪儿像师太说的,精神出现问题是因为钱太多了,每天闲着无可事事,等到穷了每天忙得无暇想问题,也就痊愈了。真是瞎七搭八。

好吧,说回到昨天晚上,我提前回家躺下以后,总能听到楼下隐隐约约的有动静,可我又是一个人在家,下楼张望一番是不敢的。于是就胆战心惊的,竟然也慢慢睡着了。

经常在媒体上看到各种留学生在家遇害的报道,先不提苍蝇是不是叮无缝蛋的问题,我首先就觉得很可怕。因为潜意识里觉得,国外的治安还是相当好的,尤其是像我们这种小镇。路不拾遗不好说,至少回家之后不见得次次都锁门,以前住在52 william的时候,有时候开着门就上楼去厨房做菜了。

正因为潜意识里觉得太安全了,所以经常不记得提防什么。有一次某人跟我说,一天中午他正在吃饭,有人从露台的门里直接进到家里了,不过后话是其实这个人是找不到门去楼道里。但是我想起来害怕的是:即便是他说起这个的时候,我俩也就很轻松的相信了她并且没当一回事儿。然而如果换做是我一个人在吃午饭,一个彪形大汉从露台直接进到了家里。。。

反正在北京的时候就遇到过这样的事儿。

一次是我小学时期某天中午,我和爸爸飞奔出去买菜,妈妈在厨房做饭,大门就敞着,然后就进来了一个人,他大约是觉得家里没有人,也没有注意自己动静大小,就直接进到卧室那边去了。我妈妈听到声音就一边问谁一边走了出来,该人楞了一下,立刻声称走错了——其实都已经进到卧室了,还有什么走错不走错的呢?不过是因为我妈提着菜刀出来罢了。

还有一次是初中某天大半夜的时候。有一个人从厨房进到了我家里,然后拿了家里一把菜刀防身,还没走出厨房,就被我们家猫察觉了,我们家猫立刻跳到我爸身上拼命踩他胸口,我爸睡得正香,自然很烦,一边挥手赶猫,一边大声吆喝,下去下去。来人以为自己被发现了,就一溜烟的沿原路退了出去。而拜小猫所赐侥幸活下来的我们仨,到第二天早上做饭的时候才发现,厨房窗子被划了个洞,菜刀不见了,开窗才发现被搁置在一楼人家的保险窗上。

说回到国外的话,我其实是一个极端情况被害妄想症患者。比如说,我以前经常在枕头底下放一把救生哨,主要是为了应付地震的话我被埋在废墟里的情况。后来到了加拿大,听说这边没可能地震,这个习惯就消失了。然后就是时不时的会放一把小刀,但是后来知道了想用小刀防身那必须武功了得,也就作罢了。最近觉得应该在枕头底下放把菜刀,如果真有入室抢劫的情况,菜刀总比小刀看起来更有威慑作用。

然而昨天自己吓自己慢慢睡着的过程中忽然想起,其实真正应该放的,是块板砖。—— 如果一旦有不妙,立刻把钱包扔出去,然后用板砖把自己敲昏。既满足了贼人,又保护了自己。像某苏那种被拦路抢劫了还追上去把身份证要回来的壮举,我可干不出来。

最后照例说两句题外话。

随着年纪增长,大家都不免慢慢的学会包装自己。比如换个说法让自己的职业听起来更光鲜,或者隐瞒几个数字让履历看起来更高端。但是如果连平时日常生活都还记得炫耀,尤其是不经意的炫耀,未免也太小儿科了。Please grow up!

以上。

Written by PanRan

November 5, 2011 at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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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洗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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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里有一盏灯是长年累月的亮着。就在我办公室的外面,高高的,小小的,旧旧的。一点儿也不亮,24小时恒定发出昏黄色的,好像18世纪末大雾弥漫的福尔摩斯的那个伦敦的街灯。

可惜现在既不是18世纪末,也没有福尔摩斯。我心情好的时候,就把这只灯忽略了,心情不好的时候,每次路过抬头看一眼,它一直不温不火的亮着,好像个恒久存在的坐标。

昨天是个大阴天。上午十点好像下午五点,惨白惨白的天空,还凄凄沥沥的飘着肉眼不可见的雨点。

所以我路过坐标灯盏的时候,就觉得它今天好像格外的亮。

看着看着,我就很有一种冲动爬上去,把它摘下来,抱回家。不是因为觉得放在家里会有多好看,也不是因为我有变态的占有欲,——就是一种想把它摘下来的冲动。

我经常有各种各样莫名其妙的冲动。比如一直以来,我每次看到正在运作的洗衣机,就抑制不住的想掀开它的盖子。但是我其实是很,害,怕!掀开盖子以后洗衣机“嘎——”的一声猛然停住,并转个三十度角的。——可饶是这样,我还是不能控制自己的这种冲动。

忘了以前在哪儿看了一个女演员的访谈录,她说她总是特别担心自己会做出非常疯狂的事情。有一次参加奥斯卡颁奖典礼,她落座在很多人当中,就突然的很想高声喊一句“薄荷”,这个高喊薄荷的念头如此强烈以至于她为了把它憋回去简直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她说,如果我真的这么做了,我就是officially mad了吧!

比起她这种冲动,我这个只好称为怪癖了。——因为不是无原因突发症状,大概是条件反射的一种吧!

但是为了控制这种怪癖,我也付出了很多艰苦卓绝的努力。比如一听到妈妈准备洗衣服,我就立刻开始练钢琴,以此来集中注意力,同时来掩盖洗衣机声音对我的诱惑。但是我家的洗衣机恰好落座在喝水、吃东西、去爸妈房间、甚至是上厕所的必经之路上,几乎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那种架势。所以,你也可以想象我每周大约都要经过如此重大的几场试炼。

如果某一次洗衣服全过程中,我坚持住没有出自己的屋门,那我几乎有一种大获全胜的虚弱感。

有一次跟爸爸去家乐福。里面有一台洗衣机好像是为了展示新功能,我眼睁睁的看着它突然就在我面前开始轰隆隆的转起来,我也就恍恍惚惚的走到它面前,伸出手打算掀起它的盖子。但是!突然之间,我也就意识到了这不是我家的洗衣机,随之就出了一身冷汗:如果我真的在众目睽睽之下掀开了它的盖子,我也就是officially mad了吧!

所以说,洗衣机还真是个恐怖的玩意儿。

这件事儿的后话就是,我家那台可以在运转时候掀起盖子来的洗衣机,最终还是跟随者科技的日新月异被更新换代了。不知道是不是有相同怪癖的人太多,设计商针对我这种病人设计出了在运转时候会被锁死的入口。我在它搬回家的当晚和它大眼瞪小眼的研究了很久,终于明白自己不用在洗衣服时候抱头鼠窜这一事实后,悻悻的拍了拍新洗衣机的盖子,叹了口气:还是高科技好!

以上。

Written by PanRan

October 17, 2011 at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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